您当前的位置:宁波华美妇女专科医院 >> 引产常识 >> 什么情况下需引产?
什么情况下需引产?
[来源:宁波华美妇科医院] [时间:2008-11-20] [录入:http://www.87497899.com/]
清宫剧《甄嬛传》里红... 一夜情怀孕后,她选择... 流产手术需要家属陪同... 吃了避孕药她怀孕了,...
二十年老专家谈妇科病... 白带多伴有血丝可能是... 结婚的女性是不是容易... 重度宫颈糜烂还能治好...
我院引进三氧技术治疗... 鲁光敏医生针对盆腔炎... 宁波华美医院做韩式处... 处女膜修复术同时宫颈...
          什么情况下需引产?由于某些特殊原因,孕妇会招致不良恶果或危险,只有终止妊娠,进行引产手术,才能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。凡孕妇妊娠28周后具有以下不良情况者,均应经医师确定,施行引产手术:
     患慢性肾炎的孕妇: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,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     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: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     羊水过多的孕妇: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     宫内死胎: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     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:患这些病症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应当考虑引产。
    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 
         宁波华美妇科医院采取的是国外先进的无痛引产技术,在患者出现宫缩后,腹痛消失,使引产患者在无任何痛苦情况下轻松结束分娩及清宫术,同时避免引产所致的各种并发症,使女性朋友既避免心理及精神创伤,手术时间是由手术方式、宫缩、孕妇体力以各方面情况而定的。手术前要补充营养、避免感冒,有急性炎症要把炎症控制后再手术。手术后住院2-3天观察子宫无异常出血、以及常规抗炎治疗,身体无异常状况可出院。

        若你还有其他疑问,您可以加入医生 QQ 604511459 QQ 617805574,华美院址:宁波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655号,电视中心旁,华美祝您健康幸福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网上预约就诊 与医生即时沟通

宁波华美妇科医院   
妇科专家在线咨询 妇科咨询   妇科医生QQ咨询   妇科医生MSN咨询
妇科在线咨询
我要留言  
宁波华美妇女医院地图
热门搜索:宫颈糜烂治疗 无痛人流六大方案 如何让人流不影响女性生育 如何安全做人流 无痛人流多少钱 无痛人流如何选择 处女膜修补手术 宫颈糜烂的治疗方法 宁波无痛人流医院 无痛人流最佳时间 发现女性不孕的原因